分類:創作

以生命共同體的角度處理同性戀的問題

■文∕釋蓮到法師

同性戀的問題若是站在利益共同體的角度來解析,是矛盾無解的,因為利益共同體的特性之一,就是批判他人的善惡與對錯;利益共同體必須制定法規讓大家遵守,沒有法規,利益共同體就會瓦解。

由此,很明顯易見,同性戀的行為是違反常規的,所以,一定是錯必須被批判,但後來科學家研究發現同性戀者其同性戀的傾向是天生的,他們也是無法自我控制,因此,若批判他們行為是錯的,未免太殘忍了,也不符合人道,唯有被動地接受他們。但,要接受到什麼程度才恰當,並沒有一定的標準。

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,延伸的問題不知如何解決,其緣故來自於同性婚姻法在利益共同體的社會是無解的。

在尚未引用生命共同體之前,我們先將利益共同體和生命共同體做一比較。

 利益共同體:每一個體有先天的本性,認為你、我、他是獨立的個體,當描述欲界有情眾生的行為時,在解讀上以「自我個體利益」為前提,以「我執」為基礎,批判個體獲取利益的多寡來定義善惡,個體獲取利益的公平與否,來定義對錯。

目前社會有許多由個體所建構的利益共同體,個體期待從中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,其結果卻是:不同的利益共同體之間產生了更大競爭和衝突,利益共同體產生批判其他利益共同體的善惡,而同一利益共同體內的個體,因利益分配的公平與否,繼而產生批判其他個體的對錯。

 生命共同體:大家是「相依的器官」,相互連結成一整體,謂之「萬物一體」。例如,我的功能如同心,你的功能如同肺,他們的功能如同肝、胃、腎……等等,都在同一個身體內;雖然每一器官有其不同的功能,但所有器官都是同等重要。基於萬物一體,我們會自然地用心去關懷異常功能的器官,主動積極地去幫助他們恢復正常功能,如此,整體的生命將會更加和諧,而且世界才會走向真正的和平。

今我們可以試著以生命共同體的方向求解。有關同性戀者無論是先天或後天的影響,生理或心理的因素,大家應該會同意同性戀者是異於常人 (大多數的人),所謂異常即屬於功能失調。

站在我們地球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立場,同性戀者是屬於功能失調的器官,當然我們不應該批判同性戀者,反而我們應該去關懷才是,無論目前可能或不可能,皆應盡力幫助這些功能失調的器官使其恢復正常。但,絕不應該鼓勵這些功能失調的器官去擴大影響(例如在法律上允許他們登記結婚),因為這將會直接影響到功能正常的器官,使整體生命無法正常運作。

所以,我們既不建議讓同性戀合法化,也不允許批判同性戀者,而是應該關懷這些猶如功能失調的同性戀者,期盼他們早日恢復正常的功能。

就像身體內的器官肝一樣,若發炎應該盡速消炎,使肝功能恢復正常,若沒有辦法消炎,應該控制不讓發炎擴散,因為若發炎擴散,可能會轉變成癌,就會影響到其他器官,導致身體整個生命走向死亡。

地球是一個生命共同體,你我他就如心肝肺,我們應該關懷其他器官功能的正常與否,而不是批判其他個體的善惡對錯。就因為是一個生命共同體,我們應該懷著的是同體大悲的心,在生命共同體內沒有善惡對錯,所以不存在批判,只有器官功能的常異與否。

對於異常功能的器官,只有用「關懷」來處理,可以避開「批判」所造成的對抗;會「祝福」同性伴侶一生幸福,而不會「鼓勵」進一步辦理婚姻登記,去形成正式家庭,享受合法的配偶權,因為這將會影響合法正常的婚姻和家庭的倫理結構,造成社會的矛盾、衝突及不安,影響社會的正向成長。

另外,即使是男女夫妻,有些事情只適合在家裡臥房做,在自家的客廳都不宜,何況是在大庭廣眾面前。無論男女,或男男,或女女,他們兩者之間的真愛,不需用行動向大眾展現他有多愛對方。尤其是不雅的行為,這是不禮貌的,因此無論怎樣結合的一對,大家在公眾場合都應該節制,即不要做出防害風化的行為。

總結:對同性戀者,只關懷不批判,祝福但不鼓勵。

這是我們站在生命共同體的角度,對處理同性戀所提出的建言。希望對同性婚姻法,贊成和反對雙方的衝突降低到最低點,對同性戀者傷害和對社會倫理規範的影響亦降至最低點。